论竹简与纸的发明对书法艺术的重大意义

侯开嘉

 
[内容提要]
●现代考古已证明,我国在 多年前就有了时早期文字。据历史文献推 测,书写汉字的主要材料应是竹简。
●竹简的形制,决定了汉字是由上到下,由右到左的书写形式,并促进了汉 字的简化和方块字的形成。
●纸的普遍使用而取代简牍,成了书法由实用为主转化为一门独立艺术的催化剂。

[关键词] 竹简 纸 书法艺术

 
       

 一 竹简应是最早书写汉字的主要材料

    中国的书法艺术与文字密切相关。而文字的出现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究竟汉字出现在何时?远古期就有黄帝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根据现代考古发掘的发现:在1986年西安郊区出土一批龙山文化晚期的甲骨文,距今4000年以上(见1987年3月19刚光明日报》)。在1987年河南舞阳县又出土一批新石器时代的甲骨契刻符号,距今8000年以上。(见1987年12月13日《文汇报》)骆宾基在近著《金文新考》一书中,研究考证出我国最早的文字产生于公元前二千三四百年之间。看来“仓颉造字”并非虚幻臆说,但是文字产生非一人所能为。颉应是一位原始图画文字的整理者。

    在人类有了文字之后,就必须有书写文字的材料。古埃及在公元前三千年初开始用一种纸草(PaPyus)的水生植物作为书写材料。古巴比伦的人们,用黏土制成泥版,待它未干之时,用芦苇杆等硬棍在上面楔刻文字。古印度,人们用贝多罗树叶和菩提树叶来抄经和绘画。古代欧州,人们则用去了毛的羊皮和树皮作为书写文字的材料。而在中国,现代有关的文献上都说商周时代有甲骨文和金文,因此龟甲、兽骨和青铜器是那时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而竹木简版牍作为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是在春秋战国时代直至东汉时期。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说,在纸出现之前,竹简一直都是作为人们书写汉字的最主要材料,其他的仅是辅助材料而已。

    周代史籍《尚书·多士》篇记述:“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在商殷时代的甲骨文中就有“ ”和“ ”,它们就是“册”和“典”字的象形文。必须有实物才有可能出现象形文字。说明在商殷以前的书籍就是用绳编制竹简而成。而且竹简是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

    选择什么东西来作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必需具备几个条件:第一,材料要易得、量多、价贱;第二,要易于大量制作;第三,要方便书写和汇集保存;第四,要有制作材料的工具。竹子这种植物就符合前三个条件。另外,现代考古发现表明,公元前二千多年的时候,我国的中原地区已不像人们常说的还处于石器时代,而那时候鬲表铜冶炼技术已经普及了。(见骆宾基《金文新考》)因此,第四个条件,即制作竹简的刀具应具的条件在那时已经成熟了。在我国中原地区的先祖,不知想了多办法,作了多少次的选择和努力,终于发明了制造出竹简来作为书写文字的普遍的主要材料。发明竹简的时间,推测至少应在夏朝以前的五帝和唐虞时代,距今应在四千多年前。把它和世界上其他文明古国的书写材料相比,无疑制作竹简这种书写文字的材料,更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应是我们相先最早的一项伟大的发明。另外附带想说明一下,发明制作竹简的时间应早于木简。原因很简单,因竹简比之木简制作容易得多,中原多竹,当然会选择竹而不选择木。现在我国西北地区发掘出大量的汉代木简,其原因是西北地区少竹多木,当先进的中原文化传播到那里时,他们也沿袭了竹简这种形制而制作成了木简。金文中的“”字,是形声字,形就是竹;也说明了这一点。此外,现代考古发掘出的存世最早的简书实物——战国晚期湖南长沙和河南信阳的楚简,及湖北云梦的秦简,均都为竹简,也可以作为说明这个问题的佐证。

    二 竹简形制对中国书法前艺术的影响

    甲骨文是书写或契刻在龟甲和牛肩胛骨上的文字,是专为记录求神问卜的“贞卜文字”。金文为青铜器上的文字,一般都是铸造而成。其铭文内容多与祀典、锡命、征伐、契约有关。因此,甲骨文和金文均是有特殊用途和用特殊手段制作的文字,并非普遍应用的文字,其材料也非普遍使用记录文字的材料。另外,玉石文字;(如《侯马盟书》)和帛书,其材料价值十分昂贵,也非寻常用品。把它们和日常合作的一般文字相比,只能占极小的比例罢了。

    文字是社会化的东西,必须有相当数量的人共同确认其符号所负载的意义和发音才能发挥功效。通过记录语言、书写成文字方能起到普遍传播和保留思想内容的作用。在汉字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重大意义。前文论述了竹简早于甲骨文和金文,并且是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因此竹简文字的书写对中国文字书写的方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竹简的制作是长条形,这样就决定了汉字书写的方向是自上而下的方向。由于简册一般是先编后写(也有先写后编的),书者用右手执笔,为了使书写方便,就决定了字行书写的秩序是从右到左。这种汉字书写由上而下、自右而左的特有款式一直影响了中国文化几千年,而与世界上其他民族文字的书写形式迥然不同,其源就在于中华民族四千多年前就发明了使用竹简作为书写文字的这种主要材料。明白了这个道理,就能解释在商、周、春秋时期的甲骨、青铜器、玉石、缣帛这些材料,本可以写成其他款式的,为什么一开始就基本形成了由上而下、白右而左的款式。其原因可解释为:即便使用特殊材料记录文字,也必须遵循普遍材料书写已成定式的书写习惯。

    竹简的形制不仅是形成了中国文字固定的书写款式,而且对中国文学的简化、改造以及造型都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在汉字的发展中,为了适应语言的发展,它不断地创造新字,使汉字繁化;但在书写汉字的过程中,为了快速方便,又不断地改造繁字,使之简化。汉字是在繁化和简化交互作用中发展的。但最终发展的总趋势是朝着简化的方向进步。这里不得不看到与在竹简上书写文字有关。竹简形状窄而长。若书写成文字过多的简册,就有笨重的弊病,特别是书写成书籍之类,为了使书籍轻便,在制作竹简时尽可能使之细长而狭窄。现在能看到的楚简、秦简,其宽度一般仅在1-0.5厘米之间。在上面书写的文字,其小就可想而知了。把图画文字放在如此宽度的竹简上写出来,困难的程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同时发明了适合在竹简上写字的用具:毛笔、墨、砚、削刀)。因此,简化文字是书写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种趋势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再到约定俗成。在汉字发展漫长的历程中,这种简化程式不断地循环着前进。现在大略可以归纳为几种情况:

    ①把图画文字变成线条文字。如原始文字是自然、物体、鸟兽等图画符号,完全是很写实的形状。后来在书写的过程中逐渐变成抽象的线条绘画符号,最后变成线条的文字。其逐渐演进的过程,文字学家可以随便就举出若干例字来说明的。

    ②把横形字变成竖形字。如“象”、“马”、“虎”、“鱼”、“目”、“水”、“车”等字,在原始时期是横形的象形字。但在狭窄的竹简上书写这些字,其宽度显然不够,只好竖起书写,初看起来虽不顺眼,但毕竟书写时更方便容易些。因此,这类的字就从横形字改变成竖形字了。即使在甲骨文和全文中,虽有能写这些横形字的条件,但仍然要写成竖形,显然是受了竹简上书写习惯的影响。

    ③省去文字重复的部分。如“围”字,在古文中为“令”,其义是画作四个足形在一个城邑的四面,表示包围。在竹简中书写不便,就省去了左右两面的足,只保留了上下两面的足,成为“ ”了。又如“郭”字,古文写作“ ”,“像城郭之重,两亭相对”(《说文解字》),在简书中书写不便,左右两亭就省掉了,变成“ ”。类似这种受竹简书写的限制、又要书写方便,许多的繁难字的重复部分就这样被简化了。这种简化的文字,即使在其他特殊材料上契刻、铸造、书写,也要遵循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

    ④把汉字变成方块字。本来古人造字的形状并无一定的规矩,但要把这些字写在窄长的竹简上,左右两面就受到了有形的限制。写的文字造型上可以在上下两面发展,但在左右两面却是固定了位置而不能超越的。这样逐渐就形成了汉字左右平衡对称的造型。即使在契刻自由的甲骨文中,也能明显地看到文字造型受了竹简书写束缚的痕迹。就这样,竹简的形制就奠定了汉字成为方块字的基础。当然,在竹简上书写,文字的造型也不能在上下方向任意地乱发挥,在文字逐渐简化的过程中,上下方向也要与左右位置的造型相适应,使之进一步整齐。这样,在商、周时期,经过史官们的整理,汉字作为方块字的造型就固定了下来。

    简牍上书写文字,是日常生活的需要,因此有着相当大的随意性。它对汉字进行改造和简化无时无刻都不会停止,是流动着的,有生命活力的,以至汉字从原始的图画文字简化成大篆,再简化成小篆和隶书,再简化成草书、行书、楷书的整个漫长的历史中都是如此:即一种新字体一旦成熟,它又开始向更简化的字体发展。我们对这些民间俗书很难找到它长期固定不变的、一种字体的规范模式。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正规固定的字体,都是官方正式整理 的结果。根据古代文献记载所知:西周宣王时期(前872--前782),命太史著《史籀》十五篇,作为国家正式厘正的官方文字,这是对简牍俗书的一次大整理,是对约定俗成后新字体的承认和规范与美化。所以今天我们能见到宣王时期铸造出的《虢季子白盘》、《颂鼎》、《毛公鼎》这些动人心魄的籀文大篆;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实施有利统一国家管理的“书同文”政策,命李斯作《仓颉》七章,赵高作《爰历篇》六章,胡毋敬作《博学篇》七章,对以前在战国时期秦国通行使用的俗书小篆进行形体标准化和整齐化,成为全国正式的官书体。因而今天还能看到《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这些体态端壮匀停,用笔圆转舒徐有致的标准小篆字体。另外,据说程邈也对民间俗体隶书进行过整理工作, 并得到秦始皇称善,但从未正式公布、这种整理出的“隶书”的面貌就不得而知了。但在东汉和帝(89-105)时,由贾鲂撰《滂喜篇》,并“以《仓颉》为上篇,《训纂》为中篇,《滂喜》为下篇……皆用隶字写之,隶法由兹而广”(见《书断》)。这是一种官方行为,是对在西汉简牍中已成熟的隶书的承认和整理。现在我们能接触到大量的汉碑,就是整理美化了的后汉宫体隶书。在这些汉碑中,往往还能见到书者的姓名,如《西狭颂》为仇靖书,《郙阁颂》为仇绋书,《华山碑》为郭香察书等。他们都是在汉代郡县中专设的“书佐”小官,负责起草和缮写文书的“书法家”。

    从先秦到汉代末年,书写汉字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实用,其次才是表现汉字的造型和线条的美。因此,我们把这大约三千年的历史称之为中国书法的前艺术阶段。在这阶段里,我们的先祖很早就发明了竹简为书写文字的主要材料,在使用竹简(包括竹木牍、木简)这种材料的过程中,不仅固定了汉字的特有的书写形式,并把汉字的图画符号改变为线条符号,并最终造就成为方块汉字。在书写简书的过程中,一方面促使了汉字的结体愈来愈简化,另一 方面,从无意识到有意识而创造出的笔法,却使书写汉字的线条由简单到丰富、多变而优美。这为后来书法成为独立的艺术提供了先决条件和良好的基础。即使在纸发明后,最终造成了简书的消亡,但它的巨大影响仍然在日后的文化生活和艺术创作中存在。直到一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书法艺术和印刷仍然沿袭汉简固有的、由上而下、从右到左的形制。它的丰富多变的线条及造型为书法家创造新风格所喜爱和吸取。甚至连我们使用的日常用语中,为“文牍”、“书简”、“信札”、“删改”、“刀笔”,“削正”、“编”、“卷”等词汇里无不闪现出古代简书时代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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