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区 >> 学位论文
 
 
 
 
 
 
 
 
 
 
(一)
 

南京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道家自然观对中国书法的影响
作者:朱竞生
院系:美术学院
指导教师:王继安 教授
学科专业:美术学
答辩日期:2004年4月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1、坚持以“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研究工作。
2、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
3、本论文中除引文外,所有实验、数据和有关材料均是真实的。
4、本论文中除引文和致谢的内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
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5、其他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声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南京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学校有权保
留学位论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有权
将学位论文用于非赢利目的的少量复制并允许论文进入学校图书馆被查阅;有
权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有权将学位论文的标题和摘要
汇编出版。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规定。

摘要
前言
一、老庄自然观及其蕴涵的美学思想
(一)“道法自然”的老子自然观
(二)倡“大美”的庄子自然观
二、率性自然的魏晋自然观和“度高韵胜”的魏晋书风
(一)玄学兴起与率性自然的魏晋自然观
(二)“魏晋风度”与“度高韵胜”的魏晋书风
三、任自然、崇放达的唐代自然观对盛唐草书的影响
四、尚“平淡”、重真情的宋代自然观对书法的影响
(一)以“平淡”为美的自然观对书法审美的影响
(二)任情适性的“尚意”书风
五、晚明叛逆型自然观和晚明浪漫主义书风
(一)李蛰的“童心”说和公安派的“独抒性灵”说
(二)晚明浪漫主义书风
六、自然—中国书法的传统审美理想
(一)书法艺术从“肇乎自然”到自然无为升华的
(二)自然—书法艺术的最高品位
参考文献

 

摘要
    以老庄思想为核心的道家哲学,在中国文化史和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崇尚自然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道家自然观浸润到美学和文学、艺术领域,“自然”便成为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核心范畴,其丰富的美学内涵对中国传统的文学和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法,作为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不论是书学理论还是书法实践,也都深受“自然”影响,都以“自然”为尚,“自然”,成了中国书法的传统审美理想。和其他开放的思想体系一样,道家自然观自形成以后,其思想内容和美学内涵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对根植于民族传统的哲学和美学思想的书法来说,道家自然观的发展必然会对书法的审美和创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道家、自然观、书法

 
Abstract
  Taoists philosophy ,based on the ideas of Laozi and Zhuangzi,thakes the important status in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culture and philosophy.The believes in nature is the quintessence ofTaoism.The viewpoints held by Taoists concerning nature have effects upon Aesthetics,literatureand art.Thus,nature becomes the core of Chinese aesthetics.The Chinese traditional literature and art are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rich aesthetical ideas of Taoism. Calligraphy,as a special form of art is also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idea of nature both in theory and practice.Nature is the fashion of art.Nature is the traditional idea of aesthetics in Chinese Calligraphy .Like other open ideological system,since the formation of Taoists naturalism,the ideas and the intension of aesthetics are constantly enriched and developed. With regard to calligraphy deeply rooted in the philosophical and aesthetic doctrine of Chinese tradition,the development of the viewpoints concerning nature is sure to produce impact upon the aesthetics and reation in calligrap.
Key words :Taoists,Belief of nature,Calligraphy
前言
    以老庄思想为核心的道家哲学,是中国哲学文化之魂,在中国文化史和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人们常说,儒家重礼乐,道家贵自然。可见,“自然”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内容。老子云“道法自然”,“道”“自然”是同一的。“自然”具有“道”本体的品格,“道”的本性是“自然”,“白然”就是天然、白成、自然而然。道家在哲学上以“自然”为理法,表现在审美观上,便是对自然美的崇慕和追求,以及对浮华矫饰的反对。
    崇尚“自然”、顺应“自然”是老子美学意蕴的主要源泉。在“自然”的基础上,老子又生发出"素"、“朴”、“淡”、“拙”等儿个重要的美学范畴,并把它们归结为“道”的品格。这些美学范畴反映到卜法审美上,便形成了后世追求真朴自然和反对雕饰、姿媚书风的精神依据。宋代以“平淡”为美的审美观、黄庭坚“伟要拙多于巧”的创作观以及傅山“丑”、“拙”、“直率”的书学观,于此都不无关系。
    庄子在继承了老子美学观的基础上,对道家的美学理论作出了重要的发展。从道家崇尚自然真美的思想出发,他提出了“大美”和“贵真”等重要的审美范畴。“大美”虽是“不言”的,但它却表现出“白”、“无为”、“天成”的特点。因而,在庄子看来,自然、天真就是美的最高标准和尺度,这也是历代二书论在进行书法品评时,为何把“自然”作为最高艺术品位的依据。而要实现“大美”、“至美”,“贵真”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只有真实的才是自然的,书法贵天成自然,贵在写出真情性。否则,就难免流于做作和安排。受庄子“贵真”论的影响,历代书家都以真性情的抒发为尚,盛唐草书家,宋代苏、黄、米,晚明的徐渭等,无不在其作品中一任真情性的抒发。而真情性的抒发,则需要书者不受外物的干扰,实现对主体的超越,以虚静空明的心怀去观照艺术形象之本源,使其与“道”融合为一,这种境界即庄子所说的“心斋”和“坐忘”。
    庄子从道家“法自然”的理论出发,认为宇宙本体的“道”是自然的、无为的,因此,在“道”统摄下的“天、地、人”系统中的“人”也应当是自然的。而儒家和统治阶级所提倡的名教礼乐则是对个体自然“本性”的损害。所以,他反对以仁义礼乐束缚“人性”,要求“任其性命之情”的人性自然,这一思想在后世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一些反名教和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家,都曾以此为依据,作为向封建名教挑战的武器,先有晋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后有晚明的李赞、公安三袁提出的“自然人性论”和“独抒性灵”说。前者突破了荒诞经学的禁锢而走向率性自然,后者则兴起了晚明思想解放的思潮。值得注意的是率性自然的魏晋人创造了韵高千古的魏晋书法,后者则以轰轰烈烈的晚明浪漫主义书风打破了明中前期书坛死气沉沉的局面。
    “自然”作为道家思想的最高范畴,一直是历代学者和哲人关注的重点,现当代的诸多学人也分别对此作了颇为系统的论述。但所论大多局限于文学、哲学和美学。综观整个书法史,不难发现,道家自然观对两千多年来书法艺术的审美和创作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自然美一直是书法艺术追求的最高境界,历代书家书论对此都有涉及,但大都散见于众多的古代书论中,鲜有系统的论述。从我目前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来看,陈方既先生是当代书家中对此给予较多关注的一个。他在《中国书法精神》一书中,以其丰富的学识,对书法与道家的美学思想作了较为精辟的论述。但他的论述涵盖了道家思想的方方面面,并没有就道家自然观作专题研究,且他的论述仅是围绕老庄二人的经典著述来展开论述的。本文在研究这个问题时,试图从道自然观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思想体系出发,考察道家自然观在各个历史时期对人们审美观点的影响,同时通过分析历代书家书论对自然美追求的文献资料,来考察道家自然观对书法审美的影响。
    由于影响书法审美的不光是道家思想,还有儒家、禅宗等众多学说,故在研究过程中,为了避免所论主题出现混乱,通过分析比较,只选取了有关道家的观点而较少兼顾其它诸家学说。另外,文章中涉及了较多的古代哲学、美学方面的观点和众多的书家书论,故而较多地采用了引证的方法。
通过研究发现,历代书家书论都以自然为尚。“自然”,是中国书法传统的审美理想,是书法艺术的
最高品位。


一、老庄自然观及其蕴涵的美学思想


(一)“道法自然”的老子自然观
    道家哲学,是中国哲学文化之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道家的创始人老子,不仅在哲学上以其伟大的思想建树,被誉为“中国哲学之父”,而且为中国美学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思想与思维空间。老子不是美学家,但老子哲学却具有葱郁而深邃的美学意蕴。两千多年来,老子哲学培养、陶冶了无数文人学士澄明的审美心态,对中国艺术审美的精神素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老子哲学中,“自然”被归结为“道”本体的品格,是道家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①可见,老子是将“自然”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老子在这里所讲的“自然”,不是指白然界中的具体事物,而是指不假人为的本然状态,与“无为”是同义的,“无为”一词在《老子》一书中多次出现,如:“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②“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③老子所讲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顺应本性,不违背自然规律。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就是肯定客观自然界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和谐的运行规律。万事万物都必须遵从这一规律。人处于道统摄的大、地、人系统中的最低一级,人类的一切活动自然也是不能例外的。因而,“人以自然为法则,就是要‘为无为',即以顺应自然的态度去处理事务”。④
    “自然”本体论和主体“无为”说是老子哲学的核心内容,亦是老子美学意蕴的主要源泉。老子倡导“自然”、“无为”的思想,本是教人以“自然”为法则而“为无为”,是为服务于政治而提出的一种治国方略。从他的出发点来说,本无心于艺术,但老子的这一哲学思想却蕴涵着人类崇尚自然美的美学内涵,反映出人类追求自然美的艺术精神,因而,对后世的书法审美及书学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老子认为,统摄万物的“道”是法自然的,故人们也必须顺应自然,做到“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⑤既要求人们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而不要违逆客观规律。
    崇尚“自然”、顺应“自然”是老子思想的主旋律,“自然”被老子视为和“道”是同一的。为了进一步阐发他的自然观,老子在“道法自然”的基础上,又生发出“素”、“朴”、“拙”等与“自然”相关的几个重要范畴。“素”、“朴”即指事物的本色和未经雕凿装饰的天然状态,亦即事物自身所固有的本质和规定性。老子将“素”、“朴”视为道的本性,“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⑥“见素抱朴”⑦
①《老子·二十五章》
②《老子·三十七章》
③《老子·六十三章》
④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中华书局1 984年版
⑤《老子·六卜四章》
⑥《老子·三卜二章》
⑦《老子·卜九章》
体现了老子土张保持纯朴的自然本性。他提倡为人处事,应该“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希望改变浇薄浮华的世风,使天下“复归于朴”②在老子看来,“道”是完美的最高本体,而“素”、“朴”是“道”的本性,也就成为老子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老子“见素抱朴”的价值取向对后世文艺领域里反对浮华矫饰、以真朴自然为美的审美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巧若拙”③成为历代文人墨客所追求的最高意境。因而,老子“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和“见素抱朴”的审美理念,实为历代书法崇尚自然美之滥筋,成为后世书法反雕饰、华丽之风的精神依据。后世论书时所讲的“天然美”、“得天倪”、“无刻意做作”等等,乃至近代“孩儿体”的出现,于此都不无关系。
    人要顺应自然,保持自己的自然本性,首先要做到不为物所役,须涤荡心胸,自静其心,摈除主观欲念和成见,排除一切非本质因素的干扰,从根本上去把握事物的本质(道),从而达到道家所追求的“体道”、“悟道”的境界,亦即老子所说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④的境界。老子的这一认识方法论,从美学观点来讲,也就是说虚静的心态是主体进入审美过程的前提,只有以虚静空明的心灵,才能更好的观照形象之本源。“这种认识方法论,化为书法审美方法,从而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书法品赏中以主体感受为核心的审美方式”⑤
(二)倡“大美”庄子自然观
    庄子是老子思想的继承者,也是先秦道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老子的自然论在庄子的哲学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⑥作为道家巨擎,庄子继承了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也和老子一样以“自然”“无为”来解释“道”本体,并把“道”看作是世界的本原。但庄子哲学思想较老子思想更富美学意蕴,其美学精神具有旷达、明丽、潇洒与神采飞扬的特征。虽然“庄子本无意于今日之所谓艺术,但顺庄子之心所流露而出者,自然是艺术精神,自然成就其艺术的人生,也由此而可以成就最高的艺术。”⑦庄子哲学所蕴含的美学思想对后世的艺术理论和艺术创作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由于庄子在哲学上以“自然”为理法,所以,在他的审美观上也就表现为对自然美的崇慕和追求。但是,庄子之于老子思想,不仅有所继承,而且也有所发展。他在老子自然观的基础上又为自然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从老子“为无为”、“尚自然”的思想出发,他提出了“大美”这个重要的审美范畴。关于“大美”,《庄子》中讲了这样一段话: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
①《老子·三十八章》
②《老子·二一卜八章》
③《老子·四十五章》
④《老子·十六章》
⑤陈方既《中国书法精神》华文出版社
⑥《史记·老庄申韩列传》
⑦《徐复观文集》第四卷湖北人民出版社

                 
 
 
01    02    03    04   05     
          
中国高等书法教育网
网络地址:www . gdsf . org
主办: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
邮政编码:100875 传真:010-58805557 联系电话: 010-58805557
E-mail:gdsf2005 @ 126 .com